佛山市有关商标战略扶持办法5月1日起实行
珠江商报讯 记者冷卫兵报道:哪些企业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、集体商标的,根据佛山市有关商标战略扶持办法对号入座可获补贴啦,最低1万元,最高30万元。
日前,《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》印发,5月1日起实行。记者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办法适用于佛山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,扶持对象包括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,或成功注册集体商标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办法规定,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,每件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;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,每件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;对成功注册集体商标的,每件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;对运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成效明显的区域商标注册人,给予“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”20万元,每年扶持单位不超过15个。
办法还明确了扶持条件、申请材料、申请流程、实施期限等。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,每年6月30日前,可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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